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怎样判 |
释义 | 如果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即共同偿还,否则为个人债务。 一、离婚老公欠的钱怎么办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 二、丈夫隐瞒妻子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不一定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 三、算是离婚前不知债务的吗 当事人不是一定要负担离婚前不知的债务。如果该笔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也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一方私下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在离婚后也不一定需要负责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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