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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的设立方式如何?
释义
    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较小,人合性较强,资本具有闭合性,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采用了发起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又称为同时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第一次发行的全部股份而建立有限公司的方式。
    法人设立有哪些要件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人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公司设立方式有几种
    公司设立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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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