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购买预售商品房可能会有的风险: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可能存在夸大成分,实际交房与宣传样品有差异。 2、交易标的不确定; 3、签订合同后,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 4、预售的商品房可能存在瑕疵。 一、房子备案了合同怎么办 房子备案了,合同也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1、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是却迟迟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 2、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 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二、五证不全的期房能买吗 五证不全的期房不可以购买。房地产的开发商在预售其商品房的时候应该具备建设用地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国家法定的五个资质证件,因此对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的不少五证都不全的期房,是不建议进行购买的,因为若是购买了这类期房,很可能会出现开发商在后期延迟交房或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等问题。 一、购期房的流程如下: 1、首先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即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当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该合同的附件; 3、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仔细调查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4、预售登记; 5、在接到新房后,应查看房屋基本设施是否齐全,水、电、气是否通畅,开发商在购房时答应的条件有没有做到,还有小区的物业是否得力,监管到位,以及现在买房者很看重的停车位问题。都应该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 二、购买期房注意事项: 1、房屋质量风险。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 2、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4、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 三、期房不想要了,可以退还吗 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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