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 2、获得迁入地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3、把原户籍户口档案注销; 4、迁入入户地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