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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拆迁房是否有补偿?
释义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有补偿,但集体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也不能上市交易。要过户集体房,需要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受让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营业执照,开发商需要注册资本和通过验资。过户过程需办理各种行政手续,受政府监督,以保障购房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总之,集体房屋的过户需要满足法律规定和行政要求。
    法律分析
    宅基地以及集体土地,在进行拆迁时,都是有补偿的,只要有合法的证件,并且证明房屋的所有权,都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
    拆迁的集体房有补偿。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所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集体房拆迁是有补偿的。
    集体房是什么意思?1、集体房是什么意思,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2、集体房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和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集体房怎么过户?1、一定要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且已由国土部门按照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核准是商业房的地产开发用地。这是一定不能缺少的前提条件。禁止用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来作为作商业房地产开发用途。
    2、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即拥有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开发商应该拥有足够的*,他们的注册*应该通过注册会计师机构的验资真实。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房地产项目之中,土地、资质、*应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4、办理有关立项、规划许可、商品房准建、施工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商品房买卖备案登记等各种行政手续,使整个过程处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控制、管理之下,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结语
    对于拆迁涉及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只要具备合法证件并能证明房屋所有权,都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拆迁集体房屋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但对集体土地不予赔偿,只针对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赔偿。市、县级政府会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集体房屋的拆迁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集体房屋与商品房不同,没有产权证,居住者只拥有农村集体房产权,无法办理房地产交易。如果需要过户,必须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核准。购房人应确保开发商具备充足的资质和注册资金,并办理相关行政手续,以保障购房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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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