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贷可以转贷吗 |
释义 | 离婚后房贷可以转贷。在离婚过程中,对剩余的房屋贷款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夫妻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转贷需要银行的同意,该债务才能转移至受让人。若银行不同意,该房贷不能转移。另外,在离婚时,夫妻之间也可单独约定,该房贷一方偿还湖或者一起偿还。 一、离婚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房屋所有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或者归一人所有,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二、夫妻分居房贷怎么办? 虽然分居,但没有离婚,还属于夫妻关系,二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只对两个人有效,不能对抗债务人,所以如果对外欠债的话,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得还的。首先要看这处房产是不是婚前购置。如果是婚前购置,户主是你,那就是你的财产,你的债务,你需要自己承担房贷。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样的话应该可以,因为你们处于分居阶段,还没有提起离婚,那就说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还处于存续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你们的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可以请法院调停偿还比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三、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婚后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需要双方一起偿还。当然,也不排除在婚后产生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此时该债务就只能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除非另一方自愿偿还,否则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差额的,那用共同财产来补平即可,这样履行起来特别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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