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自由是政治权利吗? |
释义 | 婚姻自由不属于政治权利。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此外,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一、结婚是男方吃亏还是女方吃亏 结婚说不上男方吃亏,也说不上是女方吃亏。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一般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二、复婚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复婚需要的条件有: 1、原有的夫妻关系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三、想再婚子女干涉如何解决 想再婚子女干涉解决如下: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自主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不允许任何其他人强迫、安排或干涉,即自然人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何地结婚,采取什么仪式结婚等;由公民自由决定,不受强迫、包办和干涉。根据婚姻的具体情况,婚姻自由可分为初婚自由、再婚自由和再婚自由。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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