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个税吗 |
释义 | 继承房产出售要交税。办理赠予或是继承得到的房产出售,和一般二手房买卖一样需要缴纳税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赠与行为,应当要征收契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一、简述税收保全措施的三个注意事项 1、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2、必须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它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等行为或迹象;3、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之内;4、必须在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5、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二、税务查账会冻结账户吗 一般不会。但查账时发现纳税人逃税,而且在责令其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内发现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纳税人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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