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法院能否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非常多,包括合同纠纷导致解除合同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六种,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终止的事由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法院能否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1、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是非常多的,例如出现合同纠纷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法院判决合情解除的,合同就会终止履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结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终止的情形和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通过解除、抵销、提存等方式终止。当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则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终止的事由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等情形。清偿是按照约定实现债务的行为,解除可以是单方解除或双方解除,抵销是互相抵消债务,提存是因债权人原因无法交付标的物而交由提存部门保存。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可以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