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机动车在包头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1) 如果驾驶人在场,包头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来说,只要驾驶人快速驶离,没有罚款扣分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包头交警会对你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包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贴罚单之外,包头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包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