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了可以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首先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这个说明需要新生儿的父母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 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都要上交; 3、然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如下: 1、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和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接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应当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