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后需协商分割,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若一方主张所有权,需评估并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可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赠与合同中若只归一方则为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分割。但如果赠与合同规定房屋只属于一方,则该房屋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双方应先协商分割。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均要求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 (2)一方要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并按所得价款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