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执行中断诉讼时效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 债权人 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该条规定:“ 诉讼时效 因提起 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 重新计算”。故有人认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应当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