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德州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事立案标准是: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4.伪造信用卡的。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法律规定情形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