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土地承包经营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土地承包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如支付违约金等; (2)、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法院接受办理吗 1、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法院是会接受办理的。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如果不承担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合同签好违约了怎么办? 合同签好后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可以要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