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由此可见,本文认定为工伤的几个关键点: 1、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首先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其次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合理路线;再次是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上下班最后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2、非本人主要责任。 3、交通事故等。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工伤认定的规定,需要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所以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倒不是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