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对方又要求增加的,一般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