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只网签不备案有无风险? |
释义 | 买房只网签不备案有风险,需办理备案手续以避免一房多卖。买房需注意公摊面积、购房合同和交房日期。购房合同中不应有空白条款,开发商逾期交房可要求违约责任。交房前需缴纳契税,个人转让住房可享受个税减免优惠。买房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买房只网签不备案有无风险? 买房不备案有风险,最好办理备案手续,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一房多卖的现象,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仅仅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二、买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公摊面积: 在购房时,公摊面积一定不要忽视,要注意看是否合理,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较少,多层在11%-16%之间,高层一般在18%-26%之间。 2、购房合同: 签订合同时,可能在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 3、交房日期: 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三、买房子税费什么时候交? 1、一般契税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大致就是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核心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印花税。 2、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须由本人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等,并填写《家庭住房承诺书》,经审核后办理。 3、个人转让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以按纳税人购房价格占售房价格的比例,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即:购房价格>=售房价格减免额=应纳税额。 买房只网签不备案有一定的风险,房屋的公摊面积、签订购房合同、确定交房日期是买房时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的具体条款,不能留有空白条款。要注意开发商的交房时间,存在逾期交房的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在购房过程中,只进行网签而不备案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最好办理备案手续。网签只是为了实现备案管理效果,没有备案的法律效力。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在签约后30日内到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购房时需要注意公摊面积是否合理,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条款,以及交房日期的确定。此外,买房子的税费交纳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审批合格后进入交房流程。个人转让住房并重新购买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买房时需要谨慎处理以上问题,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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