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中举证顺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释义
    庭审质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一、民事诉讼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含的流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提出再审申请;
    6、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
    (1)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