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如何办理公证 1、提交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 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要如何办理公证 农村房宅基地买卖不能办理公证。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进行公证时公证处不予受理。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宅基地怎样办理过户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房屋可以进行过户登记,可以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界限面积位置等信息材料。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证的能办证吗 农村户口的居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一)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二)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三)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要哪些材料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该内容由 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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