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双方就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双方未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合同不能成立。合同中的错误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可诉诸法律。合同订立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需具体确定且受要约人承诺约束,承诺应以通知方式作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双方就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的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双方就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的后果是合同不能依法成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且双方意思表示均为真实。未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合同不能成立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合同条款有错误还有效吗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尽快诉讼解决,这样可以规避将来给自己一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合同订立需要经过哪两个阶段 订立合同一般经过两个阶段: 1.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结语 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将导致合同不能依法成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有错误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协调,并补正错误部分,以避免未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合同的订立一般经过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要约确定的期限,承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要约人,若未规定期限,则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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