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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转让必须备案的吗,是怎样解释的呢
释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设立的代办处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当事人可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备案文件。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专利转让许可证是否需要备案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2)专利实施许
    可合同;(3)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交加
    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件。费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无官费,代理费为1000元。
    境外投资再投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在上述核准或备案过程中,企业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船舶登记备案是怎样的
    1、船舶登记备案手续如下:船舶所有人准备好有关材料,包括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等;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申请;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租房转让费是怎样收的呢?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喃
    所谓的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
    总的来说,如果房屋无装修、无设备、或租户不把经营项目留下,一般不产生转让费。但新的租户如果急于寻找店铺,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价,这部分也是店铺转让费。
    目前,法律法规方面尚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那么根据我国民法“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精神理念,店铺转让是可以收取转让费的。
    专利费用减免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一、专利费用减免备案怎么进行?
    打开浏览器,进入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单击【注册】;
    单击费减业务用户,按要求填写相应资料,输入验证码后单击【注册】,页面会自动跳转至专利事务服务系统首页;
    单击【费减备案业务】下面的【查看详细】,进入下一页面后单击【现在去办理】;
    依次单击【费减备案请求】--【业务办理】,进入声明页面后,点选【同意】,单击【提交】;
    填写费减备案证明信息(申请企业),*为必填项,完成后单击【预览】,出现费减备案成功的提示后,单击【返回】;
    认真阅读有关费减备案的说明及要求,记录下专利局代办处的地址、联系方式及需要的证明文件,单击【提交】;
    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及封面(加盖公章),封面需另加盖法人章,寄往所属专利局代办处指定的地址,等待审核。
    一般专利局代办处收到费减备案证明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就会审核,审核结果还是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查询:单击【费减备案公共查询】,输入备案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单击【查询】即可看到审核结果。
    二、专利费用减免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财税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现公告如下: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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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