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载客汽车 (普通的私家小客车、大巴车、中巴车、面包车等,都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北京外地载客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包含二环)行驶; 2.工作日9时至17时,北京外地载客汽车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包含二环)。 二、载货汽车 1. 每天6时至24时,北京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地载货汽车通行。 2. 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地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