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对于离婚时房子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处理问题,首先,需要先确定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做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因为是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所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双方协商确定房子所有人。如果双方能够确定所有人的话,那么法院可以不考虑法律规定。最后,对房子归属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的,因为双方都还没还完房款,所以未掌握房子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