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女方陪嫁的东西,如果女方父母赠送是时候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如果女方父母是在结婚之后赠送的,并且没有表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女方离婚时能退回嫁妆吗?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直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二、嫁妆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三、婚礼礼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礼礼金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婚礼“礼金”也称“喜钱”或者“份子钱”,给付婚礼礼金属于赠与行为,目前对于如何判断礼金归属,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结合礼金所具有的社会特征和功能目的等综合因素,根据不同情形适用相应的权属判断规则:首先,要按照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进行确定;第二,按照特定的社会风俗习惯进行确定;第三,按照家庭成员与赠与人的身份或者社会关系密切程度确定。 一、赠与礼金的是女方父母或者男方父母的亲朋好友的,可推定礼金是赠与女方或男方父母的,则礼金属于女方或男方父母所有,并不属于新婚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二、赠送礼金的是男方的亲朋好友,一般可推定为赠与人所增礼金为赠与男方的,赠送礼金的是女方的亲朋好友,一般可推定为赠与人所增礼金为赠与女方的,因为赠与人一般不会有明确赠与男方还是女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对于已经登记结婚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未登记结婚的,礼金属于男方或女方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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