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资源,一切活动的基础,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我国对土地使用收取 土地增值税 ,那么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税率是怎么规定?下面由 网 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和税率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我国对土地使用税税率采取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依据土地增值的数额扣除项目金额后进行计算的,未超过50%的,税率为30%。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对土地使用税税率采取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依据土地增值的数额扣除项目金额后进行计算的,未超过50%的,税率为30%。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土地增值税 清算 鉴证业务准则第四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税 法规 定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并确认其增值额及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缴税款。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一)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二)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1.如果企业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属于同一项目; 2.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 3.对于同一清算项目,一段时间免税、一段时间征税的,应当特别关注收入的实现时间及其扣除项目的配比。 (三)审核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的计算是否正确,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四)审核并确认清算项目当期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应补或应退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