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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费用?
释义
    律师分析: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离婚时申请法院做财产保全的时候,有两个成本,一个就是向法院交财产保全费,这个不高,上限是5000元,基本都可以承受。第二个成本,就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等值的担保,就是说,如果你想保全对方的价值500万的房产,那就要拿出500万的现金或者不低于500万价值的担保物,这对申请保全的一方的经济压力就会非常大。实践中,如果保全对方价值较大的房产,存款或者公司股份,通常都是拿亲戚朋友的房产来担保。如果实在没有能力提供担保物,当下有些保险公司,可以向法院出具担保函,有些法院也是可以接受这种担保方式的,而且给予保险公司的费用成本,也基本都能接受,这也是实践中可行的选择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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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5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