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决书下来不需要再办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是起诉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离婚证是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凭证,采用不同方式的离婚,得到的离婚凭证就会不同,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果一样,都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判决书和离婚证不能互换。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是双方拿到离婚证或是离婚判决书生效时,以及双方签订离婚调解书的时候。以协议离婚为例,夫妻都同意离婚的,可以拿着离婚所需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经审核后,认为二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一旦二人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宣告解除。 二、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三、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