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新规:吸收合并规定解析 |
释义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时,被吸收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解散。合并前需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拓展延伸 公司法新规:吸收合并的法律实施与影响分析 公司法新规中关于吸收合并的法律实施与影响分析,对企业合并重组的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了详细解析。根据新规,吸收合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公告等环节。同时,新规对吸收合并的影响也进行了深入分析。吸收合并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等效果,但也可能面临着合并整合困难、员工安置问题等挑战。因此,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时,应充分了解新规的法律要求,合理规划合并方案,并妥善处理相关影响,以确保合并顺利进行并实现预期效果。 结语 公司法第172条规定了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解散,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需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新规详细解析了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同时分析了其实施与影响。吸收合并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因此,在进行吸收合并时,企业应遵循法律要求,合理规划并妥善处理相关影响,以确保合并顺利进行并实现预期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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