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兄弟姐妹间相互扶养要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2、做为扶养人的兄、姐,要有负担能力;3、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是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