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超过两年不会作废。欠条是永久有效的,只要不能证明其存在应当认定无效的情况的,就一直有效不会作废。 但是对于欠条所涉及的债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这个诉讼时效也不是两年,而是三年。不过即使了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欠条也并不会作废,只是如果债务人再起诉时,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延长的事由的,会被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