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对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政策 |
释义 | 深圳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新政策:法定继承人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屋出售需缴纳二手房买卖税费;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免契税,但手续复杂;赠与需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再次交易仍需缴纳税费。不动产需登记生效,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法律分析 深圳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有新政策: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其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其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那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缴纳各项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 5、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 6、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7、那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8、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9、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结语 深圳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新政策,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需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屋后出售需要缴纳二手房买卖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需要缴纳3.1%的税费。无偿赠与特定亲属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再次交易时仍需缴纳税费。根据民法典,遗产管理人有多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需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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