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流程: 1、需要本人或者是本人指定代表人在网上管理平台提出入住申请; 2、当地的村委、社区或者街道核实了资料后,交给区(县)、市(区)两级的民政局进行审批; 3、审批后进行轮候,评估中心通知老人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老年公寓的条件: 1、首先一定要是本市户籍,且已经年满60周岁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中度失能老年人; 2、根据国家军人优抚方面的政策,目前在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是领取补助金的残疾、复员、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等以及其遗属是可以申请老年公寓的,具体的特定对象,可以去当地民政部详细咨询。 3、生育独生子女却死亡,不能再生育或者没有收养的人可以申请。 4、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或“见义勇为”称号的可以申请。 5、没有子女扶养且收入不足以养活自己的老人(收入低于年均水平)。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