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都是哪些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侵犯公共秩序,任何16岁以上的人都可能成为罪犯。罪犯必须有直接故意,希望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罪犯的行为可以是殴打、追逐、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损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造成混乱。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2.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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