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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物业收费问题的条款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关于物业费的规定有: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是业主的义务。
    2、业主若是在期限内没有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进行催告,业主在合理期限届满时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3、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前提是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4、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热、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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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