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软件著作权的作用有: 1.作为软件获得重点保护的根据; 2.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根据; 3.作为技术性注资入股投资; 4.以及作为申请办理科研成果的根据等。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