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起诉挪用资金的行为?
释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呢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利益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本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特别注意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点。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理、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具体地说行为人只要具备下面的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其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犯本罪的人是一些特殊群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除外);
    (3)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资金怎么处罚
    挪用资金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其超过三个月未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2017挪用资金怎么量刑
    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潜逃怎么定罪
    挪用资金潜逃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行为人挪用资金潜逃的说明其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主观目的且拒不退还的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处罚。因此犯罪行为人挪用资金潜逃的也应成立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该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