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场贴了申明字样就可以免责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停车场收取了车主的保管费,车主与停车场的保管合同成立,停车场的免责申明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车因停车场的保管不善而丢失,因此停车场不能因为贴有免责字样而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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