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省民政局能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
释义 | 在外地的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国共享,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夫妻自动解除婚姻的理由有哪些 夫妻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夫妻需要解除婚姻的,需要离婚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两个人都在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离婚手续。 三、夫妻去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1、夫妻协商并签订好离婚协议;2、夫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提交资料;3、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