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如何办理? |
释义 |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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