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可以给有吸毒史的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是证明截止至开具证明的时间为止,被证明人在该公安机关辖区内居住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