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过危险驾驶罪前科,刑期已满,再无证驾驶后果。 |
释义 | 有过危险驾驶罪前科,刑期已满,再无证驾驶后果?有过危险驾驶罪前科,刑期已满,再无证驾驶后果?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后果:有过危险驾驶罪前科,刑期已满后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以上是律师给您的解答,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问题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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