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其实早在1932年,民国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教师没有单独活动。1951年,本着“教师是工人阶级队伍一员”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不设立单独的教师节,将对教师节日的庆祝纳入“五一”国际劳动节庆祝活动当中。1985年9月10日,全国的教育工作者们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节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