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约束业主。 虽然业主没有直接参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有权利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的物业管理的,并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有前期物业管理的事项,业主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就认可了开发商所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定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上面的文章就是与前期物业合同对业主有没有约束力有关,从而我们可以知道当物业公司有通过张贴告示的方式去通知业主的时候,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物业服务事实合同,是会受到前期物业合同的约束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