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权利人有撤销权吗 |
释义 |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一、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 《民法典》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追认的本质在于对代理权的补授,因而属于一种形成权。 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二)视为本人同意 构成视为本人同意,须具备三项条件: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为民事行为; 本人已经知道无权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民事行为; 本人已确定地不作否认表示。 (三)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1、催告权 催告权是指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依自己的意志请求被代理人对是否追认代理权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的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2、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合同一旦撤销即不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代理人代替第三方,做出了一系列不具备权限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处于一个效力待定的状态。也就是暂时还没有生效,是否会生效,这个必须要看被代理的第三方选择追认,还是选择不准人如果被代理的第三方选择追人,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有效的行为。 二、17岁签合同上未成年和年龄一致吗? 1、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要监护人事后同意就有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就有效。 3、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17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 三、效力待定合同生效的追认期限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追认才能生效,追认的时间也是有所限制的,相应的权利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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