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小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根据法律规定,安置房的物业费标准较低,需遵循当地物价局的规定。如果物业能提供收费许可和依据,需要缴纳物业费;否则不需要缴纳。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在获得房产证后进行,适用一般房屋的过户规定。安置对象包括城市被拆迁户和征地农户。 法律分析 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和相关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基础物业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小区的规模、地理位置、建筑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根据规定,物业管理费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合法,不能随意涨价。物业公司应提供明细账单,居民有权了解费用的详细构成。同时,居民也有权利对费用进行监督和投诉。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收取和使用。居民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拆迁安置房物业费的收取与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依据有关。如果物业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居民需按规定缴纳物业费;反之则无需缴纳。安置房物业费标准一般较低,但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可咨询当地物价局了解详情。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居住房屋,转让交易需取得房产证后进行。物业管理费标准及规定由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确定,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物业公司应提供明细账单。居民有权了解费用构成、监督和投诉,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合理收费和使用。居民可与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沟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其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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