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药品费、诊断费、手术费等;二是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器具费、助残器具费等;三是交通费用,包括搬运伤者的交通费、送去医院的交通费等;四是营养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必须额外购买的特殊食品费;五是丧葬费用,包括死亡工伤人员的殡葬费用。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享受治疗、康复、伙食、交通、营养、丧葬等医疗服务和护理、康复和丧葬等相关服务。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康复治疗费、住院伙食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诊断费、检查费、护理费、康复器具费、助残器具费等费用。 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对于必要的住院头道药品费、住院缴纳的押金、搬运费用、送往或请回医院的费用、特殊膳食费以及因工伤导致的死亡,应报销。 4.《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死亡工伤人员的丧葬费用,按规定予以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