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以向律师提出申请,由律师向有关机关申请收集证据。如果证据确实无法收集到,被告人也可以在庭审中说明情况,并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可以申请律师代理辩护,如申请有困难,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可以委托辩护人代理,如申请有困难,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有权向司法机关或者调查机关申请收集和调查证据,受到保护的证人和鉴定人,必须作证或者进行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对控告、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并且有权进行辩解,举证和质证,对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有权要求调查机关和人民法院予以调查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