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籍生与非户籍生是指在进行升学考试的时候,考试的学生是否具有考试地的户口,具有考试地户口的称为户籍生,没有考试地户口的称为非户籍生。没有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考试地而户籍在其他省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考试地借考的,应凭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借考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在考试地借考;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2、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3、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