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住院期间有没有护理费 |
释义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 一、八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和计算 (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八)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十级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十级赔偿项目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